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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新幼儿园2026年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26-05-06 来源:华新幼儿园 


一、幼儿园介绍

青浦区华新幼儿园创建于1991年,位于华新镇华富街115弄58号,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、区示范园、市文明单位、市花园单位、市家庭示范校、市安全文明校园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,也是区教师发展示范校、规培基地。我园在“仁慧”文化的滋养下,秉承着“华和立仁,启慧润新”的办园理念,遵循着“让每个人成为更好的自己”的办园宗旨,打造一支“师德高尚、专业均衡、探索求精”的华新仁师团队;以“乐玩乐学,自在生活”的课程理念为指引,培育“爱运动、爱探究,有爱心、有主见”的儿童。

二、招生对象与范围

(一)招生对象和人数

招生对象: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。

招生人数:125人。

(二)招生区域

徐谢村、陆象村、华益村、凌家村、马阳村、周浜村、华新居委、华强居委。

(三)招生条件

户籍类型

序列

招生条件

网上审核提供材料

(原件拍照上传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

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。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,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(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办理)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及直系亲属页、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房产证明:房产证/宅基证等(如房产权利人是直系亲属,提供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证明亲属关系)

3.出生证明

2

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,且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幼儿。

3

2026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房产,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。

4

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,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和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房产证明:房产证/宅基证等

3.出生证明

4.结婚证、由村委盖章/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(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

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(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),且积分达到120分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和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房产证明:房产证

3.父母双方或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120标准分值的积分通知单和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一年内(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

4.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

5.出生证明

2

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(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),但积分不达120分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和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房产证明:房产证

3.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一年内(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)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

4.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

5.出生证明

3

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的合法租住证明,且积分达到120分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和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有效期内的租赁备案表

3.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120标准分值的积分通知单和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一年内(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

4.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

5.出生证明

4

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,但积分不达120分。

1.户口簿: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(户主页、父母页和幼儿页,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,请分别上传)

2.有效期内的租赁备案表

3.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一年内(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)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)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

4.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

5.出生证明

 

港、澳、台地区及外籍

1

1.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任职或就业、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。

2.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招生区域内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。

1.《台胞证》/《永久居民身份证》/《国外护照》等(父母双方及幼儿,如父母是中国籍的,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)

2.房产证明:房产证/租赁备案表

3.出生证明

4.父母一方工作证明

备注:

自主招生根据学额情况,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,录满为止。录取不下的由区教育局牵头,镇社发科和幼儿园协商统筹安置。

三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
序号

时间

具体工作流程与安排

1

5/6

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

2

5/7—5/14

家长登录“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”,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自主选校,填报报名信息,提交报名。

3

5/13—5/21

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。

4

5/22

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“验证通过”短信通知。

5

5/23 -5/24

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:

*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(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,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)

*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(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)

6/13

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(本市户籍幼儿)

6

6/27

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

四、收费标准

1.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(225/月

2.代办费标准:按需征询后收取

保育类:餐费10元/餐、点心2.5元/餐(一日两次点心)、生活用品35元/学期。

教育类: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100元/学期、课外活动费100元/学期。

五、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

1.咨询电话:59791070

2.监督电话:69713936

 

 

 

 

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幼儿园

20264月